今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以下简称《黄河保护法》)施行三年。这条曾经经常被孤立、生态脆弱的母亲河,现在已经从“连续的物理流”跨越到“高质量的功能连续流”。这一转变不仅是防洪技术的胜利,也是流域管理现代化法治化的生动实践。过去,黄河的“源源不断”是水量的基本保证。从1972年到1999年,黄河干涸了22年。 1997年干旱达226天。河流干涸,生态系统恶化,沿海地区人民遭遇“缺水”。这一趋势之所以能连续26年持续,得益于法治的“增强功能”。黄河委在acco开展生态流量监测依法治国,确保河流“干净”流动。水和沉积物法规允许沉积物“顺利流动”。为我国北方河口三角洲和地下水超采区补充生态水超过75亿立方米,助力连通整条京杭大运河。黄河不再仅仅需要水,而是成为支撑流域生态、经济和社会的多功能交通载体。黄河保护法的核心是破解“九龙防洪”困境,打造全流域共同治理的法律框架。该法明确了“流域协调、区域协调”的原则,推动黄河流域九省区变局从“各自为战”向“拳头对拳”模式转变。青海省作为信息源地,建立了五级管理中心通过“河湖长+检察长”机制构建管护网络,14.5万名管护人员跨山越水,让“千湖奇观”在玛多重现。陕西省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管模式开展精准打击。非法取水、废水排放,正迫使流域执法机构从“人力战术”转向“技术赋能”。河南、山东等省联合整治沿海地区污染,关闭了上千家砖窑瓦厂,改造了昔日的“烂河岸”或万亩桃园。法治的严格限制,让区域、跨部门的协作从软要求转变为硬责任。“优质功能源源不断”的本质是双赢,是环境价值的共生。价值和经济价值。黄河保护法不仅注重“防洪”,更注重“利用”。在中上游地区,5.8万座防沙坝累计拦沙74亿吨,不仅减少了黄沙量,还形成了农业“防沙坝田”,实现了生态拦沙和农业增收双赢。节水地区获得了经济效益,解决了收入和缺水地区的“水荒”,极大提高了水资源配置效率。青海省依托黄河生态资源发展生态旅游,“黄河源头生态之旅”拉动沿线居民收入增加,“清溪绿水”变“金山银山”。从“止痛”到“旺功能”黄河的蝶变,印证了法治是流域治理之星的真理。黄河保护法将干流河湖体系、生态流量管理、区域间协调等制度纳入法治,做到治理有法可依、执法有据可依。目前,黄河干流水质稳定在二类,水土流失面积持续下降,生物多样性大幅提升,成为真正的“幸福”。这不仅是中国治水的成就,也为世界主要河流的管理提供了中国“法治+协调”的解决方案。黄河上涨,我们守护法治。当母亲河从“源源不断”走向“优质功能源源不断”时,我们看到的不仅仅是水的延续,更是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未来,随着“十五五”规划的推进,黄河的保护和管理将向更深层次迈进。只有国家以此为纲,通力合作,这条古河才能永远流淌,永远造福中国人民。 (大河网和声评论员 王志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