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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打开手机看个短视频或者关注著名博主“海胆店”已经成为很多人寻找美食或者组织周末出游的“指南针”。视频中,博主主要宣传“当地居民私人收藏”和“性价比上限”。然而,所谓的“诚实分享”实际上可能是精心设计的“剧本”。消费者到店里发现根本不推荐。正因为如此,人们可能想知道哪些建议是正确的。哪个是假的?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富雅自治县检察院近日办理了一起专项公益诉讼案件。循着线索,他们发现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制作“隐形广告”的内部运作方式。那么消费者如何识别这些问题呢?他们应该标记商店参观的视频吗?此前,紫云县检察院接到专项举报。消费者看到热点短视频平台上本地博主推荐的美食。我点了它,因为我被视频中鲜红的牛肉和博主夸张的吃法所吸引。然而,他到店后发现食材很少,味道也一般,于是他向自愿检测云平台“公益”举报了这一情况。紫云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公益诉讼的副检察官黄平回忆,正是通过这条线索,他们才发现了当地商店乱象的冰山一角。当时,我接到一个电话,询问一位杂货店旅行博主分享的美食视频。消费者看到后发现与视频不符,感觉自己被欺骗了。接到举报后,我们对该视频账号进行了排查,发现该账号由当地一家文化传媒公司管理。黄平告诉中国之声经初步调查发现,该消费者并非不小心踩到雷电。这背后是系统化、规模化的商业营销。涉事文化传媒公司自2023年以来系统管理了9个商店发现账户,发布了4600多个视频,其中仅食品类别就有3200多个视频。这些视频之间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性价比上限”和“我偷偷告诉你”。这些高度标准化的语音模板在多个商店中批量复制。黄屏:所有分享的视频都是商业宣传,但没有广告标识。这让消费者想知道这是否是为了分享感受、个人或商业促销。据了解,涉案文化传媒公司在调查初期也表示,这些并非广告费,而是相关视频的制作费用。黄屏:他特别强调是在避免真实的感情和财务交易问题。问答环节的结果显示,这样的合作需要一定的视频制作成本。黄平介绍,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广告发布者通过知识介绍、经验分享、消费评价等方式宣传产品和服务时,附加购物链接或者其他购买方式时,必须明确注明“广告”。但在实践中,这些视频往往刻意回避展示“广告”,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而且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检察官深入调查文化企业与公司之间的深层交易,最终揭开了资金的真实面目。在金流水发现了确凿的证据。面对证据,文化传媒公司董事介入事件中的编辑最终承认自己没有依法投放广告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明确表示,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构成不正当竞争,破坏了健康的市场生态,要求立即全面纠正。同时,相关卖家主动联系权益受到侵害的消费者,退还相应费用。诉讼的目的绝不限于惩罚公共利益。紫云县检察院决定对本案暴露的监管盲点和社会治理缺陷进行详细分析,利用检察官的诉前建议推动治理活动。此外,紫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还成立了专案组。执法官员对全县30余家主要餐饮经销商、文化传媒公司和知名卖场搜索博主进行了广泛排查。未标注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查处,并责令限期改正。黄屏提醒,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遇到此类问题,如果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打开“公益”自愿检查云平台举报线索。 (中国之声、中央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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