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发布了一段吉林省长春市一名市民高速行驶的视频,一度超过了汽车的速度。一些互联网用户认为存在安全风险。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一名官员表示,将前往了解情况。专家律师认为,电动轮椅被设计为医疗辅助工具,根据现行规定不能合法上路使用。如果确定车辆非法改装,驾驶员将受到罚款、没收轮椅等行政处罚。视频显示,一辆电动轮椅在高速公路上高速行驶,超越了摄影师所乘坐的汽车。网友在评论区回应称,“此事发生在长春,笑了”。 11月24日,长春市公安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该局表示,调查结束后将联系相关部门采取行动,但截至发稿时尚未得到回应。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电动轮椅超速、危险驾驶案件屡见不鲜。 2024年,海南省一名男子坐着电动轮椅高速行驶。 2025年,四川一位老人在路上试图超越乘坐改装电动轮椅的人。湖南六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波表示,目前电动轮椅按照使用要求分为室内、室外和公路15公里/小时三类。 “电动轮椅被设计为医疗辅助器具,按照现行规定不能合法上路使用。如果发现轮椅‘非法改装’,驾驶人将受到罚款、没收轮椅等行政处罚。如果发生交通事故,驾驶人将被处以罚款、没收轮椅等行政处罚。”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刘波说。